新北市萬里區萬里國民小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
新北市萬里區萬里國民小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
一、規範目的
為充分發揮校園網路(包含宿舍網路,以下簡稱網路)功能、普及尊重法治觀念,並提 供網路使用者可資遵循之準據,以促進教育及學習,依據教育部 90 電創字一八四 O 一 六號函訂頒之「校園網路使用規範」,訂定本規範。
二、尊重智慧財產權
(一)網路使用者應避免下列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:
- 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軟體。
- 違法下載、複製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。
- 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,將受保護之著作上傳於公開之網站上。
- 網路線上討論區上之文章,經作者明示禁止轉載,而仍然任意轉載。
- 利用網站或點對點網路工具,提供公眾下載受保護之著作。
- 其他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。
三、禁止濫用網路系統 網路使用者不可有下列行為:
- 散布電腦病毒或其他干擾或破壞系統機能之程式。
- 擅自截取網路傳輸訊息。
- 以破解、盜用或冒用他人帳號及密碼等方式,未經授權使用網路資源,或無故洩漏他人 之帳號及密碼。
- 無故將帳號借予他人使用。
- 隱藏帳號或使用虛假帳號。但經明確授權得匿名使用者不在此限。
- 窺視他人之電子郵件或檔案。
- 以任何方式濫用網路資源,包括以電子郵件大量傳送廣告信、連鎖信或無用之信息,或 以灌爆信箱、佔用資源等方式,影響系統之正常運作。
- 以電子郵件、線上談話、電子佈告欄(BBS)或類似功能之方法散布詐欺、誹謗、侮辱、 猥褻、騷擾、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。
- 利用學校之網路資源從事非教學研究等相關之活動或違法行為。
四、網路之管理 為執行本規範之內容,有關網路管理之分工及管理事項如下:
- 全校對外網路及連接各單位之骨幹網路及各單位(含教學、行政與非編制單位)內部之 網路由教務處資訊組統一管理。
- 為維護網路資源之妥善分配,管理單位得對網路流量做適當區隔與管控。
- 對違反本規範,無故佔用大量網路資源或流量異常者,致影響網路正常運作者,管理單 位得予與流量管制或暫停該使用者之權利。待確認恢復正常狀態,始恢復其網路連線。
- BBS 及其他網站由教務處資訊組指派專人負責管理、維護。違反網站使用規則者,負責人得刪除其文章或暫停其使用。情節重大、違反學校相關規定或法令者,並應轉請學校處置。
- 使用者若發現系統安全有任何缺陷或漏洞,應儘速通知管理單位處理。
五、網路隱私權之保護 學校權責單位應尊重網路隱私權,不得任意窺視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或有其他侵犯隱私權 之行為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在此限:
- 為維護或檢查系統安全。
- 依合理之根據,懷疑有違反學校相關規定之情事時,為取得證據或調查不當行為。
- 為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。
- 其他依法令之行為。
六、違規處置 網路使用者違反本規範者,將受到下列處分:
- 暫時停止使用網路資源直到改善為止。
- 若情節嚴重者,依校規及相關獎懲辦法查處。
- 依前兩項規定之處分者,其另有違反法令行為時,行為人尚應依民法、刑法、著作權法或 其他相關法令,負法律責任。違反本規範之行為人對本校處分如有異議時,得循相關程序向 本校相關單位提出申訴或請求救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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